檢察院,訊問室。
吊燈落下后項棣馬上報了警。調出監控和盤查后,警察逮捕了一個負責裝吊燈的工人。這人馬上承認這事是他g的,在安裝吊燈的同時,他也裝了一個微型炸彈在里面,通過遙控引爆炸彈,導致吊燈落下。
理由是這個人作為付氏的員工,沒有得到應有的待遇,因此心存不滿,想在晚宴弄個大事件Ga0臭付家的名聲。
由于有幾個重傷的,這人大概直接被定罪,至少也得坐個幾十年的牢。
“項檢,還要不要繼續審下去?”一旁的檢察官助理問。
嫌疑人的口供基本上和在公安錄的口供一致,似乎并沒有再訊問的必要。
“等一下,我還想再問幾個問題。”
項棣放下手中的筆,抬頭,望著嫌疑人道:“你身邊的人,諸如你的家人和工友,都說過你不是那種報復心強的人。而且你說付氏拖欠你的工資,為什么你不先找工會或者律師,而是直接采取這樣極端的方式進行報復?”
正常人都是在無路可走,四處碰壁的情況下才可能鋌而走險,這個人給出的理由并不足以支持他犯罪。
他總覺得這個人是被人指使的,同時,指使他的人必然許以高昂的利益,以至于他愿意代人做事,代人坐牢。
經常有黑社會老大讓小弟去頂罪,事后妥善安置其家人并且給一大筆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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