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不記得,燕朝律例之中,還有這一條?
這鳴冤鼓擺在這里,不就是為了讓百姓擊鼓申冤的嗎?
可是,這敲了鳴冤鼓,就要把敲鼓之人,先廷杖三十,又是何道理?”
孫捕頭見慕容楚吃驚,還道他只是個涉世未深的公子哥,這些話已然將對方給嚇住。
因此便也囂張了起來,說道:“別地的規矩,我不管,也管不著。
但是來了我們西興城,這就是我們西興城的規矩。
你來了這里,就得遵守我們的規矩,否則,你就會吃苦頭。”
慕容楚心中不由有些怒火,這些官吏,原本是為百姓做主謀福利的。
可如今呢。
別說為百姓做主謀福利了,一個個的仗勢欺人,欺壓百姓,實在是可惡至極。
這里的知縣不作為,弄出來的這什么擊鼓鳴冤打板子,從根源上就斷絕了百姓有了冤屈后,來衙門伸冤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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