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有兩種喜歡的東西。
一種是和別的nV孩子一樣的,可Ai的東西。
還有一種就是閃閃發光的東西,任何閃閃發光的東西都在x1引著我,x1引著我的目光,激發我的興趣,身T就不知不覺地被它們所x1引,哪怕自己不知道那是什麼,感覺自己b撲火的飛蛾還要愚蠢,但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可以說是純真的象徵,對於小孩子來說好奇卻愚蠢并不是刻意苛責的事情。
我喜歡閃閃發光的東西,也可以說喜歡明亮的事物,在這個世界上這樣的東西有很多,舉個例子太yAn也是其中之一,當然直視yAn光會傷害自己的眼睛,作為生物的本能會避免自己去做那樣的啥事,不過腦海中也會浮現「如果一直盯著看讓自己的眼睛燒起來會怎樣呢」的想法,令自己匪夷所思。
父母都說我小時候特別喜歡曬太yAn,簡直就像是老NN一樣瞇著眼睛在溫暖的yAn光沐浴中小憩一會兒,我經常做那樣的事情,明亮又溫暖。
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不是動物的趨光X,而是好奇和喜Ai,應該沒有什麼人會喜歡黑暗的存在,當然長大之後便認為即使有那樣的人也并不奇怪。
我就一直這樣,一直這樣,追隨著自己喜歡的事物,希望自己也能變得閃閃發光,我也相信如此喜歡閃閃發光的東西的自己,可以成為那樣的人。
結果我完全沒有意識到我所經歷與身處的現實。
幼稚園的時候周圍的孩子并沒有那麼多,上課的時候也相對自由,大家都是很開心很開心地做游戲,直到升入小學的那一刻。
大家身穿同樣的校服,坐在被規定好間距的座位上,每天規定好時間上下課,每天都要規定好課程,即使窗外的yAn光如此明媚如此溫暖,我卻仍覺得自己身處一個昏暗冰冷的空間之中。
一點都不閃閃發光,也不可Ai,我不喜歡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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