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然面前是一份新的勞動合同。
和上次宗政昱和婚前協議一起擺出來的寫作勞務合同實則是包養協議的合同不一樣,這份合同上的條款完全合法合規,和遲然跟日立科技之前簽的合同差不多。
區別只在于宗政昱給她開的新的月薪是四萬,職位變成了總裁助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之前由曹文清負責的給宗政昱安排行程。
安排行程只是曹文清之前的工作內容中的一小部分,但現在宗政昱單獨把這一塊內容分給她,還開出了b她之前更高的月薪,很難說宗政昱不是在以權謀私。
遲然翻到合同的最后,上面打印出來的日期是前天。
“你早就打算開掉曹文清了嗎?”遲然問。
“并不。”宗政昱說,“如果不是他湊巧撞到槍口上,我會對他的小動作繼續裝聾作啞下去。”
遲然啞然。一般人習慣用道德觀念或法律準繩來評判一個人,但宗政昱的評判標準應該是利益的權衡。
曹文清的工作能力帶給宗政昱的利要b他私自倒賣宗政昱個人信息帶來的弊更大,所以宗政昱能夠容忍曹文清在他眼睛里r0u沙子。
遲然一邊想要是曹文清聽到宗政昱這句話該有多懊悔,一邊又忍不住問:“我可以不簽這份合同嗎?”
宗政昱神sE冷淡的看著遲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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