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的結婚跟許鑫認知中的天朝結婚領證手續還不太相同。
倒不是說區別有什么特別大的差距,而是這里面存在一個名為“公示期”的東西。
就是說,第一次去登記結婚的人,不是說立刻就結婚,具備法律效力。而是要等待三個月的公示期。
這三個月內,如果有人對你們倆的婚姻提出發對……當然了,太胡鬧的那種“我反對”不行,必須要有人證實向登記處提交正當的申請,那么結婚人就必須著手處理這種事情。
但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那么等三個月的公示期一過,就可以簽署法律文件了。
而結婚也分兩種,一種是宗教,一種是民事。
許鑫和楊蜜自然而然的選擇了后者。
因為劉墨墨活動了關系,他的投資納稅和辦理手續是同時進行的。
把護照以及劉墨墨調檔出來的出生證明……天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直接把國內倆人的出生文件給調了出來,復制傳真了一份發到了這邊來。
而按照道理來講需要拿原件的手續,也變成了提供復印件就可以。
在提供完了護照原本和出生證明的復印件后,倆人就在等彼得那邊代辦的PPS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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