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時初見她眼淚汪汪,終于良心發現,不再惡趣味地逗她了:“好了,別怕,你小姐我當然有其他辦法了,不管是狼群也好,還是土匪也好,遇到咱們,那他們就只能怪自己倒霉了。小姐我帶了很多迷藥,撒一把就能迷暈的那種,不管是野獸還是人,都逃不過……”
“真的嗎?”清雪頓時精神一震,“那真是太好了,我就說小姐不可能拿自己和身邊人的生命冒險的嘛……”
正在這時候,一個在前面騎馬開路的護衛忽然走到馬車窗邊,對藺時初道:“小姐,前面大概五里遠的路上躺了一個暈迷的人,攔住了整條路,現在要怎么辦?”
藺時初掀開車簾,問:“暈迷的人?是生病了還是怎么的?”
“是受傷了,傷得比較重。”護衛回答道,“小姐,咱們要救他嗎?”護衛回想起那昏倒在路中間血肉模糊的人,同情心發作,多問了一句。
藺時初頓了頓,救人倒是無所謂,但就怕救了一個不該救的人,會給藺家帶來麻煩,畢竟普通人是不可能血肉模糊暈倒在大路上的,在這前不著店后不著村的地方受傷暈倒的人,身上要是沒有麻煩事,藺時初一點兒都不信,這明顯是個燙手山芋啊,但要是見死不救那也不好。
藺時初有些為難,于是她吩咐道:“等我到了那兒見過人之后再決定救不救他吧。”
護衛應了一聲便離開了。
這附近沒土匪作亂,但偏偏有人受傷暈倒在路上,那只能是那個人自己有私仇了,難道是被人追殺受傷逃到這兒就受不了暈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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