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對公司的要求太嚴苛了,按照目前的市場環境,再這樣下去沒有多少企業能g的下去。
她的臺灣客戶時常問她,為什么銷售業績不達標我開除他還要培訓、調崗,找個不能勝任的理由再賠償n+1?在臺灣就沒這個規定。
在日本也沒這個規定,美國也沒有。——據她了解就算有也不是國內這種賠償。
所以說,中國的就業市場……已經很不錯了。
看,能幫著公司說話的她,是不是已經沒救了?
今天的庭結束得很草率,聽法官的意思大概不會判離,畢竟是第一次離。
于是nV方也很g脆地同意調解不離,但在簽筆錄的時候直接問法官下一次起訴離婚是不是半年后就行。
司馬昭之心。
而許菲她們代理的男方這邊卻有些執念堅持不想離婚,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聘請律師合同只約定了這次庭審,并不包含以后的離婚案件,于是乎今天這個律師費還算是賺得挺輕松。
這就顯得晚上的晚飯不太輕松了些。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