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印章是偷蓋的。
最令江與臨辯無可辯的是——
加蓋印章那晚,中央基地行政樓有他的刷卡記錄。
御君祁問:“你那晚去中央基地行政樓干嘛?”
江與臨嘆氣:“我根本不記得我去過,或許有人利用我偷了異監局東西。”
箱子在地下第十三區保管庫,那里存放異監局所有重要的戰略物資,包括一些帶有特殊效果的隕石碎片。
整個異監委中,只有江與臨有權限打開庫門,而且要拿著密文才能從里面帶走東西。
這么調查下來,只有他有作案可能。
江與臨百口莫辯,被押解回中央基地受審。
了解過前因后果,御君祁很公正地評判:“臨臨,聽起來就是你干的。”
江與臨撐著手出神。
難道真是自己干的,只是他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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