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與星藝傳媒不同,楊華和一眾高層管理人只在乎利益價值,而mic的負責人是擔憂明珠蒙塵。
“我很想知道,虞,我們第一次聊天的時候,過程可以說是很愉快了,我也一直以為我們能夠合作,甚至暗中給你透露了合約信息……我想知道,是否有其他公司開出的條件比我們mic要好?”
“s先生,是我個人的問題,和其他因素無關。”虞蘇時道:“是我對貴公司的要求心有顧慮,因此暫時無法做出簽約決定。”
對方問出于何種原因。
“虞先生是擔心mic會是下一個星藝傳媒嗎?”負責人連連搖頭說出四五個“no”,道:“雖然我們要求二十年,但是我可以跟虞先生保證,我們mic是絕對尊重藝人的,不會違背藝人意愿讓他做自己不喜歡或不擅長的東西。當然,中國人常說空口白話難以相信,我說的這些后續也可以寫進合約里。”
虞蘇時道:“不是害怕mic會成為星藝傳媒,先生,實話跟您說,因為一些不可抗力,休息的這幾個月時間里我意外地喜歡上一個人,但由于彼此工作和事業存在某些沖突的因素,我們并沒有在一起。”
“相較于我喜歡的人而言,我的工作靈活性要更高一些。”
“我想和他在一起,因此就必須退讓一步。”
“一次性簽二十年,期間的不可控因素太多,最重要的是,無論公司允諾我多開放的自由權限,只要我還是公司的一員,我始終要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這不是我想要的。”
對方便問:“虞先生的意思是想……您為了愛人是更傾向單干嗎?”
不等虞蘇時回答,mic負責人又道:“恕我直言,虞先生在海外音樂戲劇領域闖蕩猶如初生牛犢,背后沒有大資本的支持是很難熬出來的,一是沒有資源,二則為前期需要花費的金錢、時間、精力的成本也是非常高的。在我看來,單干是非常不明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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