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不是米國,沒有在禁槍國家待過的人,是不能夠理解這里將近苛刻的嚴厲。
據我所知,在國內的任何刑事犯罪案件,一旦是涉槍案,它就絕對會比任何案件都更受重視,而且基本上都會立刻成立市級、乃至省級一樣的專案組,甚至還會有限時限期破案的要求。
它仿佛是公安機關的神經底線,一旦越過這一道紅線,都將會受到毫不猶豫地鐵拳打擊。
因為涉槍案的危險實在是太大了,它嚴重危害到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讓和諧社會受到了巨大的影響。
這是馬一岙對我說的,它起源于我之前的一個提問,那就是為什么現在的江湖人,很少會用槍。
都是在這行當里混飯吃的人,沒有人會想著總是被衙門去惦記。
不動槍。
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別動槍,不然大家都不好受,這幾乎是黑白、正邪兩道都會盡可能遵守的潛規則。
然而黃泉引這幫人向來都是無法無天,與生俱來的本事,就是蔑視一切規則。
他們以過江猛龍一般無可匹敵的姿態,橫掃一切,想要豎立起自己的威風來。
所以在這形勢極為微妙的時候,有人終于選擇了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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