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跟專利授權在國內收不到錢是一個道理,國家在這個方面的法律有所缺失,還并未意識到專利和版權的重要性。
“我沒有跟你開玩笑,只要你能接受我提出的條件,我就幫你出卡帶。”
李明星見牛小強神色堅定,知道他并未跟自己開玩笑,于是接受了這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消息,問道:“不知你的條件是什么?”
牛小強侃侃而談:“條件很簡單,那就是你必須要跟我成立的娛樂公司簽約,成為這家公司的簽約歌手,你的工資主要是依靠公司銷售歌曲磁帶的提成來支付,提成的比例為百分之五,此外如果你拍廣告或者演出掙到錢了,也要跟公司分成,每一筆廣告和演出費你拿走百分之五十,剩下的另一半需要上交給公司,這樣的條件你能接受嗎?”
如果是不懂行的人,肯定會覺得牛小強開出的條件太過分,實際情況卻并非如此。李明星對娛樂行業(yè)早就了解過了,知道那些歌星是怎么掙錢的。
這些人掙錢的手段無外乎三種,最基本的就是牛小強所說的第一條,通過銷售歌曲磁帶獲得一定的分成,然后就是牛小強后面所說的拍廣告和商業(yè)演出,這兩個其實才是歌星掙錢的大頭。
牛小強只愿意給李明星銷售歌曲磁帶百分之五的利潤分成,看起來似乎很低,但后面拍廣告和商業(yè)演出卻愿意分給李明星一半的利潤,在大頭上并未虧待李明星。
如果你沒有出名的話,這三條就都是幻想,因此最難的是出名這個環(huán)節(jié),需要有人捧你才行。
牛小強在商言商,他花錢捧紅李明星,自然就要獲得回報,這樣的利益分配方案是他思考后的結果,對于雙方來說都不吃虧。
李明星立馬點頭:“我完全接受你提出的條件。”
牛小強確定李明星接受了自己的條件,這才拿起電話撥打了王小雪的號碼:“王經理嗎?我是牛小強,你現(xiàn)在立刻來我的辦公室一趟,我有點事要交給你去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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