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馮家,除了馮詩韻,沒人在乎馮多多說要報警的事兒。
在馮父馮母看來,他們已經把馮多多趕了出去,并且和她斷絕了關系,那么以后這個女兒如何,跟他們馮家再無半點關系。
而馮父也不認為馮多多真的敢報警。估計就是小姑娘氣頭上說的幾句狠話。
再說了,報警就是萬能的嗎?
很多事,就算警察知道受害者可憐,卻也不能幫忙。
因為,辦案子是要講證據的。
馮多多說錢家人誘拐她,這件事本身就很難界定。
錢氏夫妻如果咬死了當年的事只是個意外,并拿出馮詩韻做例子——你看,我家的女兒也被抱錯了呀,我們也是受害人呢,警察還真不好管。
馮父都不用親眼去看,單憑想象就能猜到,錢父錢母就算到了警局,也能來一通胡攪蠻纏。
至于馮多多曾經哭訴的“被虐待”等情況,歲月已經太過久遠,就更難取證。
畢竟馮多多的身體沒有留下明顯的殘疾,而她的那些疤痕,也不能證明是錢父錢母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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