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蘇家的運作下,馮父“自首”了,坦言自己不該愛女心切,試圖收買嫌犯,他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了,收買、賄賂嫌犯什么的,到底不是太嚴重的事兒。
而且還是未遂,嗯,馮父的效率還沒有這么快,房子倒是買了,卻還沒有過戶,也沒有幫錢小寶轉學。
既然是未遂,馮父又有自首情節,還愿意繳納罰款,事情也就這么過去了。
馮父沒事兒了,馮詩韻卻有了麻煩。
馮父為什么要賄賂錢某人?
究其原因,還不是為了幫馮詩韻的忙?
問題又來了,如果馮詩韻真的無辜,馮父又為何冒這個風險?
所以,馮詩韻在錢某人敲詐馮多多的事情上是有過錯的。
蘇家人又出來幫忙,馮詩韻繳納了一大筆罰款,并愿意將敲詐款返還給受害人,還愿意加倍賠償!
認錯、認罰……馮詩韻的態度很是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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