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穆融恒,谷玉不再有心理負擔。
她之前被迫答應過都凱不去告他,但是既然穆融恒安全地走了,自己不會再被都凱牽著鼻子走。
不將這個禽獸繩之于法,自己絕不罷休。
兩位女保鏢已經從國內趕了過來,護在她身后,她決定去當地警署報案。
去之前,她打電話給斐濟中國大使館,請求翻譯援助。
大使館的接待問明緣由,說會派人前來了解具體情況。
沒有想到的是,都凱在這里的勢力遠比她所想象的要大。
隨同大使館的翻譯前來的,還有都凱。
“谷小姐,都先生是這里的知名華人企業家。得知你要告他,我們也向他問詢了具體情況。他的態度很誠懇,希望能夠私了。我們考慮到如果你與他對簿公堂,必然會引起媒體的炒作,不利于都先生在這里拓展生意。所以,你倆能不能先私下溝通?”翻譯勸道。
谷玉聽得出來他有護都凱的意思,態度堅決地說道:“都凱的行為,嚴重地傷害了我的身心,如果不懲罰他,難以體現法律的公正!”
“法律上也是可以允許當事人用經濟補償的方式來懺悔和自罰。都先生說愿意補償你經濟損失,無論你要多少,只要他能夠承受,他都愿意出。”
“不,他威脅我,說拍了我的照片,如果我不服從他的意愿,他將用照片威脅我的丈夫。這對我來說,是無法容忍的!”谷玉氣憤地說道,“所以我寧愿現在就把所有的事公諸于眾,不想日后仍舊生活在恐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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