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家的那一場火,最終被定義為線路老化所引起的意外事故,盡管這火得有點蹊蹺,在沒有把卓家燒沒前,怎么也澆不滅。等燒沒了,隨便噴幾下,這火就快速滅了。
這件事已經(jīng)過去了三天,卓景寧又回到了文亭市,今天剛從他那位大伯家中搬出來。自己的親弟弟被火燒死了,作為哥哥,他這個大伯無論如何都該要出面,哪怕是裝裝樣子,一應(yīng)喪事都這個大伯一手操辦的。
只辦了一天,第二天就帶著卓景寧去了文亭市自己家中。
住了一個晚上,卓景寧就很“識相”的搬出去了。這大伯一家子,對自己都很不喜歡,只不過迫于親戚關(guān)系罷了。
那位大伯的態(tài)度倒是沒那么惡劣,只不過他是上門女婿,自己女兒都是隨著老婆姓,又能說上多少話?
至少卓景寧留言離開后,這位大伯特意打電話過來,讓他回去。
卓景寧當(dāng)然是拒絕了。
他等這一天已經(jīng)等了三天了,之前在云萊市,他是迫于說明書上的任務(wù),才老老實實待著。
此時,在說明書的第二頁上,還是一片通紅色,仿佛火焰一般,其中有卓景寧鄉(xiāng)下那個家的樣子在這一片紅色當(dāng)中,一如三天前的那個晚上。
三天過去后,上面多了四個字:為虎作倀。
筆跡和第一頁上相同。
但卓景寧根本不知道是誰寫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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