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訴沈惜自己沒有資格參加rEn禮,他已經十九歲了,早在去年就已rEn。
他講了自己悲慘凄苦的身世,從小父母雙亡,輾轉于各家親戚間,受盡了白眼,才終于被多年無所出的丁父和丁母收養。
丁家富裕,丁天予有幸渡過了幾年輕松愉快的童年。之后,丁父和丁母就擁有了真正屬于自己的孩子。
丁天予很快就成了丁家的累贅、包袱,只有丁NN一如既往對他好,始終待他如親孫子一般。
丁父和丁母對丁天予的態度逐漸尖銳,丁NN就帶著他搬了出來,一直在他的學校附近租房住,祖孫倆相依為命。
在剛知道丁天予身世的時候,沈惜甚至有些開心的。
原來他并不是什么天之驕子,而是和自己一樣,是下水道里的蛆蟲,是寄居在人類家里的怪物,并不招人待見。
但是在那個時候,如此真切地聽到簾子外面丁父嫌惡丁天予的話語,沈惜只覺得心痛得要Si。
四周冷的不行,她縮在被子里,SiSi地掐著自己的手,不住地顫抖。
她很想沖出去替丁天予解釋清楚一切,很想告訴所有人他不是這樣的人,但最終她還是什么都沒能說出口。
她出具了諒解同意書,然后就卑劣地逃離了江城,再沒有去關注一點丁天予的消息。
到家的第二天,沈母很早就喊醒了沈惜,她難得穿得JiNg致,說要帶沈惜出門買衣服。
“媽,我衣服夠穿的。”沈惜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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