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河上付了錢,走過了五百里的路,過了四五天,他的腳都磨出血泡,但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渡過大河的時候,他就看到了遠遠的濃烈煙云,那并非是野火,而是錯落有序的。
果不其然,在還沒有看到那些煙云位置的時候,羅得就被人攔住了。
“這里是天方城的領地了,你是什么人,需要幫助嗎?”
守衛這里的,是拉格什城的蘇美爾戰士。
羅得立刻道:“我是聽說這里在招工,所以才來到這里尋找適合我的工作的,我走了很遠很遠的土地,我從烏爾城來的!”
“烏爾,你是出逃的蘇美爾奴隸?”
“不,我是閃族人。”
羅得報出自己的族群名稱,但并沒有引起對方的驚訝,只是讓兩個拉格什戰士稍稍疑惑了一些,他們不知道閃族人是什么人。
閃,在蘇美爾語句中當然解釋為閃爍的意思,沒有第二個意思。
“你是閃閃的星星人?”
一個拉格什的士兵開始說騷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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