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亦諧和慕容籍的賭約,短短幾日間便已傳遍了杭州城。
為了以示公平,兩人約定:對賭的項目由慕容籍決定,而對賭的時間地點(diǎn)則由孫亦諧安排。
這也是挺合理的,因為慕容籍是“賭霸王”嘛,那關(guān)于對賭的內(nèi)容交給他,自是比較容易服眾;而孫亦諧身為地頭蛇,由他操辦場地、組織觀眾,也是事半功倍。
有道是說書的嘴,唱戲的腿,咱這一句話說到就到。
轉(zhuǎn)眼,就來到了兩人對決的當(dāng)天。
這日午后,風(fēng)和日麗。
慕容籍和劉明按時地登上了西湖上的一艘游船。
今兒個慕容公子可就沒有帶那么多的打手來了,而是只帶了劉明一人,畢竟當(dāng)年的游船畫舫本身就空間有限,縱然今天孫亦諧挑了一艘分上下兩層的大船,但那一層的面積也就能容納幾十個人吧。
這幾十人的名額,除去對賭的雙方外,自然得留給那些前來見證的“觀眾”,而不是留給某一方帶來的幾十名打手。
反正今天能上這艘船觀戰(zhàn)的人,無一例外都是杭州的達(dá)官顯貴,孫亦諧再怎么樣也不可能在這些人的面前打慕容籍一個埋伏當(dāng)場把他沉湖的。
因此,慕容籍也的確沒必要帶那么多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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