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這局的孫亦諧,開始全力防守,他幾乎把慕容籍逼到了流局的邊緣。
眼看只剩幾巡,經過一番權衡的劉明,最終給慕容籍送胡了。
盡管按照團體對抗總分獲勝的規則,隊友之間互相送胡并不改變雙方的分差,且假如對手沒聽牌的話,流局還比送胡要劃算點,但劉明已考慮清楚,他在這巡給慕容籍送胡,至少有三個好處:
一,避免在最后的幾巡里對方靠狗屎運胡個小牌啥的。
二,保證慕容籍的個人分數盡可能高,這樣萬一之后的三局中有什么變數,可以增加他的容錯率。
三,就是讓慕容籍連勝的“運勢”可以延續下去。
不得不說,劉明還是謹慎,比起在最后幾巡留給對手些許胡牌的概率,他這手送胡可以說是用很小的代價將優勢留在了己方。
南二局。
如劉明預料的一樣,慕容籍的好運果真在持續。
而且這局輪到了慕容籍坐莊,在這個他勢頭最猛的時候,很可能就是連莊連勝,一舉奠定勝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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