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呢,麻二那伙人一踏進這屋子,孫亦諧就明白,除非他對這些人接下來要做的事情袖手旁觀,否則今兒這頓飯他是肯定沒法兒好好吃完了。
因此,孫哥當時就很果斷地做出了一個決定——要趁著這幫孫子還在給找茬行為做鋪墊的時候,能吃多少吃多少。
于是,剛才那幾分鐘……即麻二等人和老板女婿對話、趕走其他客人、假裝點菜、借機翻臉、又跟老板對峙的這段時間,孫亦諧一直就在角落里默默的狼吞虎咽著。
看到這里可能有人會說了,他孫半城這么有錢的人,就為了一頓路邊小館的吃食,有必要搞成這副德行嗎?
這個其實咱們前文(第二卷第二十六章)有解釋過,這不是花的錢多錢少的問題,而是樂不樂意的問題。
如果這錢花得值,哪怕是把幾百兩銀子往水里扔,孫亦諧也不在乎;但如果讓他在不該花、不情愿的地方虧了,那就是幾個銅板、一條咸魚……他也要計較的。
這個心態并不難理解,咱們換位思考一下就能懂……
比如說,你花幾千塊去買了個手辦,盡管你周圍的很多人都說“這不就是個塑料玩具嗎”、盡管你買回來大概率也是讓它吃灰、盡管這會讓你這個月的生活過得很拮據……但東西到手后你依然覺得很值得。
可如果……你在路邊花三塊錢買了個冰淇淋甜筒,還沒來得及舔上一口,就被一個路過的熊孩子撞了一下掉地上了,然后這熊孩子連句道歉都沒有就直接跑了,那這三塊錢的事兒你就能不爽上半天。
眼下孫亦諧對這頓飯的態度,就屬于后面這種情況。
也許這頓飯并不貴,但這逛街之后在路邊小館找到美食的幸運感,還有原本可以悠哉地品嘗美食的好興致,都是不能輕易用金錢去衡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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