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十年,某日,星期一。
臺北刑事警察課的辦公室仍帶著昨日的Sh氣。灰泥墻上懸著昭和天皇的御真影,yAn光透過百葉窗灑在木制桌面,落成一道道筆直的Y影。紙張的邊緣泛h,空氣里飄著濃濃的墨水與菸草味。打字機滴答聲和翻頁聲此起彼落,只有其中一角,異常安靜。
東鄉圭介站在文件架前,右手拿著昨日下午的戲劇審查報告,左手微微握拳。他的肩膀筆挺,帽檐壓得低,神情毫無破綻。但若有人靠近,就會發現他筆尖停在「補充備注」欄那一格已經良久,卻始終沒有落筆。
他緩緩閉了閉眼,彷佛要b自己從昨日那段不合時宜的片段cH0U離——那戲棚里昏h的燈光、香粉味、半張卸妝的臉,還有那人對他直視不閃的眼神。
那叫林慈修的旦角。
他記得這個名字,像記得一場雨後未乾的夢。
「喂、圭介君、昨日の劇場視察、終わったのか?」喂,圭介君,昨天去戲院的視察完成了嗎?
刑事課的若林從對面桌探過頭來,嘴角咧著笑,「香火劇団、ずいぶん派手な名前だな。」香火戲臺,名字挺響亮的嘛。
東鄉沒有回應,只將報告整齊放回桌上,拿起鋼筆,聲音平穩:「劇本為舊戲翻演,未見反動用語。未違規。」
「未見違規啊……真稀奇,那班香火戲臺可不是第一次被舉報了吧?怎麼,昨晚特別上道?」
「警務は感情ではなく、證拠によって判斷すべきだ。」警務不能憑情感判斷,要靠證據。東鄉聲音低冷,字字清晰。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